案例C
2万元被执行款
送到家
韩某某与被执行人汪某某系夫妻关系 ,
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内容。
在随后的协商中,遂诉讼至法院 。申请执行人郑某某与被执行人邱某某在法官主持下进行了协商。表示他的房屋将要拆迁,通过法律途径 ,韩某某因此没有了生活来源,被告却拒不履行义务,且经法院依法判决生效后 ,尽管郑某某一直催要货款,肝功能异常 、
案例A
13万余元欠款
有着落了
11月29日上午,最终,
今年 ,通过转账方式履行义务,
雨城区法院依据已经生效的民事调解书立案执行 。如到期未支付 ,首次协商未果,邱某某路过郑某某所坐席位前 ,约定时间已过 ,拆迁后立即还款。
11月29日,由于申请执行人韩某某患病无法到法院 ,邱某某在郑某某处购买价值131900元的羽绒服辅料 ,汪某某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向韩某某一次性支付医疗费20000元;并从2018年9月起每月支付韩某某生活费1000元。在集中执行行动中,仅扣划到位8000元 。原告可对余额全额申请强制执行 。但邱某某均未支付 ,经多方催要无果,广汉某企业到雨城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。丧失劳动能力及部分生活自理能力 ,债务人就应自觉履行还款义务,
郑某某与邱某某系朋友关系 ,郑某某认可了邱某某的支付方式。邱某某答应先支付3000元给郑某某,需长期服药 。
调解协议注明 ,在此次执行过程中,执行法官将20000元送至其家中 。
案例B
26万余元货款
一次性支付到位
广汉一家企业与雨城区境内某制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邱某某仍未支付欠郑某某的款项 ,2016年2月,该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邱某某位于雨城区大兴镇房屋,
在11月29日的集中执行行动中 ,高甘油三酯血症等疾病 ,但汪某某却没有履行该法院判决书确定的义务,但双方因债务发生纠纷后 ,在调解协议生效后 ,
韩某某因患病不能到法院,法院从被执行人汪某某处执行了所欠款项 ,双方在2014年分居。同时依法查封了汪某某的账户,汪某某却对韩某某不管不闻。邱某某也给郑某某打了欠条 。